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探访“天下苗族第一县”:“村BA”爆火背后是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二十大时光)探访“天下苗族第一县”:“村BA”爆火背后是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中新网贵州台江10月23日电 题:探访“天下苗族第一县”:“村BA”爆火背后是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作者 周燕玲 袁超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民族村寨台盘村,对于篮球的热爱是刻在骨子里的。见到村里高龄篮球爱好者陆大江时,他正打算前往“村BA”网红篮球场了解改扩建后的最新进展,“我家里还有球衣和篮球,新球场弄好后要约上老伙计们去一展风采。”
图为台盘村改扩建后的“村BA”球场。 唐哲 摄年过八旬的陆大江,精气神十足,谈及篮球赛话匣子一下就打开了。“我们年轻那会儿,是在泥地上比赛,篮球架子是木头做的,没有篮球就用布缠一个;现在不一样了,不仅有好的场地,还有电子计分的球筐。”
图为台盘村改扩建后的“村BA”球场。 唐哲 摄坐落于苗岭山麓、清水江南岸的台江县,有苗族、侗族、水族、布依族等23个民族,其中苗族同胞占总人口的97%,有“天下苗族第一县”之称。随着篮球运动的引入,上世纪四十年代,依托节日举办篮球比赛成为当地流传至今的传统,拥有1000余人的台盘村2022年就举办了上百场篮球赛,最多的一场赛事线下近2万人、线上有上亿人观看。
图为吴小龙在台盘村篮球赛上担任裁判 姚顺韦 摄从台盘村走出去的“90后”体育教师吴小龙,不仅是篮球爱好者,还是台盘村的篮球教练和裁判。在他看来,今夏火爆出圈的“村BA”,不仅使国内外观众看到了各民族积极向上、勇于拼搏的精神,也看到了台江的民族文化魅力和发展成就。
图为今夏火爆的“村BA”篮球赛。 姚顺韦 摄二十多年来,对于台盘村的变化,吴小龙如数家珍。“小时候村里都是坑坑洼洼的泥土路,天晴扬起尘土一片,下雨泥泞不堪,沿街的房子也都是低矮木房,在国家脱贫攻坚政策的扶持下,现在柏油路四通八达,大部分木房也‘晋身’小洋楼。”
最让吴小龙感到高兴的还是村里篮球场的变化,翻新后的球场不仅能同时容纳2万多人观看,篮球场还新增了运动员更衣休息室、淋浴室和卫生间。“过去村里厕所就是一块木板两块砖,三尺栅栏围四边,臭气熏天、无处下脚。”回首往昔,吴晓龙直挠头。
图为“村BA”篮球赛比赛现场,观看球赛的民众加油助威。 余天英 摄说话间隙,吴小龙指着不远处的一个房间说道:“听说那里是新建的媒体接待室,以后你们媒体来采访报道就方便多了。”
性格开朗的台盘村村民王再贵,村里举办篮球赛时担任赛事解说,他不仅用幽默有趣的解说让父老乡亲们看懂篮球,还把球场的氛围感拿捏得恰到好处,时常让现场的加油助威呐喊声,响彻整个小山村。
图为台盘村村民王再贵担任球赛解说。 袁超 摄“每年村里坚持举办篮球赛的目的不是为了火,无意之中火了之后,村民更加开心和自信了。”王再贵介绍说,村里举办篮球赛已有数十年历史,最开始是想让村民锻炼身体和增加感情,现在更重要的是传播篮球文化、增强民族团结。
“节日期间我们举办各种活动特别是篮球赛,主要目的是联络感情和加强交流,今年新疆和河南的朋友都来我们村打比赛。”站在一旁的陆大江接过话说道:自己年轻时与村民组建的篮球队曾叱咤各类比赛现场,并在各地比赛中结识了不少好朋友。
图为以前台盘村的篮球场。 台江县委宣传部供图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国家治理现代化地方实践高端智库研究员许峰看来,篮球赛本身就是一个讲究团结协作的赛事,“村BA”赛事让小部分村民变球员,大部分村民变观众和啦啦队员,近两万在一起的“狂欢”体现出来的凝聚力、向心力、团结力不言而喻。
“‘村BA’不是一个村的篮球赛事,而是以台盘村为发端‘走出去’,让各民族和海内外民众共同嵌入到同一个磁场中的赛事活动。”许峰说,赛事不仅体现出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进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诠释和践行了“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这句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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